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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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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

 

中医独特疗法分会

 

 

 

会员手册

 

 

 

 

总会简介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由卫生部原部长崔月犁、中医局局长吕炳奎等几位领导发起,卫生部上报国务院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1985620日在北京成立。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习仲勋同志很重视并支持该协会,成立大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习仲勋等领导出席了大会,首任会长为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李广祥,常务副会长为卫生部中医局局长吕炳奎,名誉会长为卫生部部长崔月犁。1991年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国家民政部准注册为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法人社会团体。协会现设有分支机构72个,会员万余人,团体会员单位96个,设有“不孕症治疗中心”等医疗实体

协会的宗旨是:发挥行业指导、服务、自律、维权、协调、监督的作用,团结和组织中医药工作者,特别是民间、民营中医药机构与中医药人员,发掘、整理、验证、创新、推广民间中医药;丰富与发展中医药宝库,促进中医药行业与世界医药界的学术交流,为人类的健康事业和建设有中医药特色的中国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做贡献。中国医药学源于民间,发展于民间,创新于民间,服务于民间。协会是民间中医药工作者之“家”,是政府联系广大基层、民间、民营中医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

卫生部原部长崔月犁,卫生部原中医局局长、著名中医学家吕炳奎,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终身名誉主席、著名针灸学家王雪苔曾任协会名誉理事长、理事长。董建华、施奠邦、田景福、王永炎、程莘农、刘渡舟、万友生、彭静山、何任、张镜人、张灿岬、费开扬、谢宗万、王孝涛、焦树德、李今庸、吉良晨、贺普仁、刘弼臣、李振华、颜正华、谢海洲等北京及全国各地近百名德高望重的中医药专家、学者、教授担任协会顾问、常务理事或理事。

协会不仅有众多国内知名专家担任常务理事或理事,还有一部分确有独特专长和诊疗技术,并获得一定成就,具有一定影响的基层、民间中医药工作者担任常务理事或理事。

协会设有学术部、国际部、咨询开发部、培训部、会员部、期刊部、标准建设部、继续教育部、技术推广部业务部门;主办有全国性杂志《中国民间疗法》内部刊物《中国民间中医药通讯》。

前排左起1:邵卓远(中国国际友谊促进会副会长),2:梁伯琪(赵紫阳夫人),3:吕炳奎(卫生部中医局局长),4:顾英奇(卫生部副部长),5:师绣章(中国国际友谊促进会会长),6:张震寰(国防科工委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7:崔月犁(卫生部部长),8:习仲勋(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副委员长),9:沈其震(农工民主党中央副主席,中国科学院院士),10:魏龙骧(中华全国中医学会副会长,中央保健委员会中医专家),11:杨放之(国务院副秘书长兼秘书厅主任,国务院外国专家局党组书记,局长),12:胡熙明(卫生部副部长),13:齐心(习仲勋夫人),14:王枫(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台长),15:陈昊苏(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会长)

 

 

分会简介

中医独特疗法分会,是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领导下的二级社团组织,是发展我国民间中医医药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本会致力于整理和发掘中医独特疗法的理论体系、独特医术、特色医药,大力挖掘散在于民间的独特疗法、独特技术、独特的秘方和验方等祖国医学的宝贵财富,保护和推广具有发展前景、安全特效的医药技术和产品。加强国内外中医独特疗法的合作与开发,推动传统中医药学与现代科学技术及边缘学科的结合,促进中医独特疗法在医疗、教学、科研方面的应用,为人类健康事业做贡献。

会组织、搭建中医独特疗法交流平台,汇聚民间医学精英人士,共同为民间医药事业的发展出谋划策,为中华传统医学走向世界服务。推动民间医药研究机构与国家各个相关主管部门、科研单位和院校、企业广泛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强强联合,从而实现将传统医药与现代科技相融合,促进民间医药的创新发展。

本会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中医独特疗法分会的业务范围开展中医独特疗法相关的职业技能、职业资格的培训,培养民间医学人才、传承民间医疗成果,建立民间医药人才库。本会向民间医药研究机构和企业提供中医独特疗法的项目论证、产品研发、产品报批、市场推广、学术交流、科技成果转化等全方位的专业咨询服务,促进民间医药产品向科技化、专业化、产业化、国际化发展。

 

 

本会LOGO及标识

 

习仲勋同志与民间中医亲切交谈

 

1985年6月20日习仲勋同志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协会成立当天为协会题词

为什么要加入行业协会

1、能够迅速巩固和提升个人和企业、团体在行业内的主导地位。会员一旦加入协会,即享有独特的经济地位,容易赢得同行的看重,给个人和企业、团体带来商机和财富。

2、可以获得一定的社会地位。协会会员入会后,便具有独特的政治身份,受法律和各级政府的保护,便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可以建立良好的人脉关系和交易交流平台。行业协会不仅能够增进本会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友谊,促进会员间的合作与共赢,增强协会的活力、凝聚力与核心竞争力,而且还能够和其他兄弟行业协会开展广泛的业务交流和往来。

4、组织文化和商务考察。组织行业内会员和企业间、行业组织的调研考察,组织成员对外参观考察。

5、可以帮助会员解决实际问题。一旦加入协会,会员就找到了自己的“娘家”和代言人,协会可以利用良好的政府资源和会员网络为会员解决各类经济纠纷和侵权行为,避免重大经济损失。

6、促进产业链整合。促进与其他行业协会等机构之间交流和互动,实现双赢。

7、给个人会员和企业、团体提供展示形象和扩大影响的机会。组织主办或协办行业大型展览会,举办专业讲座与培训,促进个人会员和企业、团体不断拓展市场空间与网络,给会员企业带来直接效益。

8、行业协会权威推荐和表彰。协会可以组织表彰和推荐先进企业与个人,弘扬行业优良风气,建立良好的行业竞争环境。

9、行业协会具有无可替代的“仲裁”作用。由于协会具有自律性,因此,天生就是市场竞争和秩序规范的“仲裁者”。

 

 

 

会员注册登记细则

 

  • 为做好分会会员登记与服务工作, 加强会员组织体系建设,根据总会章程制定本细则。
  • 个人会员入会资格和程序:
  1. 自愿加入本协会并遵守本会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 凡从事中医药行业及相关专业者、中医药行业爱好者均可;
  3. 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社会反应者;
  4. 会员应缴纳年度会费:标准为每年壹佰元人民币,一次性缴纳三年;
  5. 入会程序:
  1. 提交个人入会申请表,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 提交身份证、职务、职称证复印件;
  3. 经协会批准后缴纳会费;
  4. 协会在收到会费后十个工作日内,由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颁发会员证书,同时会员身份正式生效(可在协会网站www.ctcm.org查询);
  1. 个人会员证由总会发放,编号总会网站可查,如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协会修改。
  • 团体会员入会资格和程序:
  1. 自愿加入本协会并遵守本协会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2. 团体会员入会类型:
  1. 生产营销类:医疗设备、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保健用品、特殊化妆品等生产经营、销售类企业;
  2. 研究开发类:大专院校、研究院所、健康教育培训等机构;
  3. 服务类:销售保健产品或服务的商铺;
  4. 中医医疗器械生产、经销企业;
  5. 其它企业。
  1. 团体会员入会条件
  1. 合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机构团体、协会等;
  2. 合法登记注册、生产获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产品的企业;
  3.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健产品销售或服务的商铺(包括连锁经营的加盟商);
  4. 企业没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无不良社会记录;
  5. 会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以企业的名义参加会员代表大会。
  1. 团体会员入会程序
  1. 提交团体会员入会申请表,并将填写好的电子申请表发送到协会邮箱:dtlf2019@163.com
  2. 团体会员入会申请表一起,将会员级别、新版五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企业介绍,发送到协会邮箱:dtlf2019@163.com
  3. 本协会审批后书面回复审批结果;
  4. 获得批准入会后缴纳会费,标准为每年贰仟元人民币,一次性缴纳三年;
  5. 收到会费后,会员身份正式生效,协会将会员信息上传协会网站,以供查询;
  6. 企业须指派一至两名工作人员与协会秘书处保持联系,会员企业迁址或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协会,以保证信息畅通。
  • 会籍管理
  1. 不同级别的会员入会,应填写相应的入会申请表;
  2. 会员备案的相关资料若有更新,须及时向协会秘书处报告更新和变动情况;
  3. 会费以三年的总费用为一个缴费周期,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
  4. 会费逾期未缴,协会仅保留会籍三个月,超出三个月仍未补缴会费即视为自动退会,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5.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违反本协会章程的会员,经核实取消会员资格,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6. 本协会各类会员证书均由本会统一印制,编号发放管理,会员证书遗失者可向本会书面提出补发申请;
  7. 会员交流和会籍查询可上协会网站 http://www.ctcmut.com/
  • 会费的管理
  1. 协会将根据行业和协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会费收取标准;
  2. 会费直接汇入协会的指定账号:

收款单位:北京艾琳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十八里店南桥支行

开户账号:0200 3467 1910 0110 525

数字钱包:0022 5009 8414 9578

  • 退会

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自愿退出本协会须办理退会手续,同时交回会员证书和牌匾。

  •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中医独特疗法分会理事会。

 

 

铺联网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和个人、常务理事单位和个人、副会长单位和个人管理办法

2019年12月21日会员代表大会通过2022年4月9日第二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为了广泛团结与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中医独特疗法分会工作关系密切的教学、科研、企业、民办机构和个人,共同为繁荣国家中医药事业而努力,使民间中医医药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经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中医独特疗法分会2019年12月21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决定按以下规定接纳铺联网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和个人常务理事单位和个人、副会长单位和个人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一、申请成为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中医独特疗法分会铺联网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和个人常务理事单位和个人、副会长单位和个人的,必须是经有关部门批准,具有合法手续的、与民间中医医药工作有密切关系的组织和个人

  二、申请成为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中医独特疗法分会铺联网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和个人常务理事单位和个人、副会长单位和个人的,必须向理事会提交书面申请,经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三、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中医独特疗法分会铺联网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和个人常务理事单位和个人、副会长单位和个人的权利和义务是:

  1、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中医独特疗法分会有责任对铺联网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和个人常务理事单位和个人、副会长单位和个人提供业务指导和工作支持。

  2、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中医独特疗法分会铺联网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会长单位分别授予铺联网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会长单位的牌匾对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个人颁发证书。除铺联网会员单位以外,其它单位推选一位负责人担任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中医独特疗法分会的相应职务。

  3、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中医独特疗法分会有责任协助铺联网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和个人常务理事单位和个人、副会长单位和个人宣传、推广其在中医医药研究、全民健康工作方面所取得的成果和先进经验并优先向有关部门、有关刊物推荐铺联网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和个人常务理事单位和个人、副会长单位和个人的成果。

  4、为了支持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中医独特疗法分会的工作,铺联网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和个人常务理事单位和个人、副会长单位和个人将按不同级别缴纳不同标准的赞助费。

   5、铺联网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和个人常务理事单位和个人、副会长单位和个人的赞助费以当届理事会有效期为限,不低于三为一个缴费周期,一次性缴纳赞助费,具体标准如下:

铺联网会员单位(数量不限)  2000/年  1万元/届

理事(单位和个人总数之和不超过会员总数的1/3)

个人  3000/ 15000元/届    单位  6000/ 3万元/届

常务理事(单位和个人总数之和不超过理事总数的1/3)

个人  1万/年 5万元/届    单位  2万元/年 10万/

副会长(单位和个人总数之和不超过15个)

个人  3万/年 15万元/届    单位  6万/年 30万元/届

   6、铺联网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会长单位的赞助费可以单位名义直接缴纳,也可以个人会员费汇总的方式缴纳,核算标准为赞助费总额除以每人300元等于个人会员数。

   7赞助费有效期不超过当届理事会年限,一次性缴纳不少于三年,剩余年限不足三年的,可按剩余年限一次性缴纳。由分会颁发相应的证书牌匾一块(60*40cm),到期不再续费的单位和个人将不再享受相应的称号和权利

   8、赞助直接汇入分会指定账号

收款单位:北京艾琳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十八里店南桥支行

开户账号:0200 3467 1910 0110 525

数字钱包:0022 5009 8414 9578

   四、铺联网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和个人常务理事单位和个人、副会长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开展活动,如需以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中医独特疗法分会的名誉、或者与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中医独特疗法分会联合开展活动,需在一个月前向理事会提交活动计划,经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同意后即可按计划开展活动,如有经济收益,提取总收入的5%作为赞助中医独特疗法分会

   五、铺联网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和个人常务理事单位和个人、副会长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章程》及《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中医独特疗法分会铺联网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和个人常务理事单位和个人、副会长单位和个人管理办法》。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中医独特疗法分会

 人    会  申  请  表

   名

 

 

 

照片

   龄

 

 

 

专业特长

 

技术职称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邮编

 

校 名 称

业 时 间

 内

 

 

 外

 

 

人 简 历

 

 

 

 

 

 

 

 

 

 

 

 

 

 

 

 

 

 

 

有何主要科学技术成果及著作

 

 

 

 

 

荐 单 位 意 见

准 单 位 意 见

(盖 章)

 

 

 月  日

(盖 章)

 

 

 月  日

备注

 

                                                       (本表可复印)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中医独特疗法分会

 体  入 会 申 请 表

                     省(市)           地区(市)                                        编号: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邮编

 

企业法人

 

职务

 

电话

 

联系人

 

职务

 

电话

 

经办人

 

职务

 

电话

 

单位网址

 

E-mail

 

传真

 

职工人数

 

企业性质

 

年产值(万)

 

成立时间

 

主管单位及审批文号

 

单位负责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职称

技术专长

党派

会员证号码

 

 

 

 

 

 

 

机构简况(规模、业务范围、主要成果)如填写不下,请另附纸填写:

申请入会单位意见

(公章)

申请会员级别:

 

 

          日

介绍人意见:

 

 

签名: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

中医独特疗法分会

(公章)

审核意见:

 

             月   日

                                                    本表可复印)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

中医独特疗法分会

地址:北京市丰台刘家窑恒松园5号楼1202

邮编:100075

邮箱:dtlf2019@163.com

网址:http://www.ctcmut.com

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2022年分会年会暨第二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
关于方祖英同志的处理意见
关于召开第二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第二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
关于调整第二届理事会成员的决议(第四号)
关于调整第二届理事会成员的决议(第三号)
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性社会团体、国际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关于规范分支机构举办业务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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